1.实地看样
房产标的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(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地理位置、房屋实际用途、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、装修情况、周边配套、物业服务、水电气、小区环境等),请务必实地看样,详细了解竞拍房产标的。
2.腾房
有人居住或放置物品的房产,需竞买人自行确认是否存在腾退障碍,处置机构如不负责清腾房屋,则需自行想办法处理。
竞买司法拍卖房关键要在竞拍前就要落实清楚居住人清楚(包括但不限于原业主本人、老人、债权人或租客等),不同的居住人会涉及到不同的清场腾退方案与难易程度。
真实案例:
某房产标的公告中写明“有人居住”,竞买人未提前了解腾退情况,竞买人于2017年6月拍下了该房产,按照程序办理完过户手续后,发现原房主一家老小居住在内,一直拒不搬离,且态度蛮横,到2018年6月还在通过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强制腾空,房屋无法正常使用。
3.租赁
如房屋存有有效租赁,拍下过户后该租赁关系并不自然解除,需竞买人提前确认清楚租赁关系处置方式。如果需要解除有效租赁、变更租赁条件等,需竞买人自己确认是否存在障碍,是否需要承担额外费用等。
真实案例:
某房产标的公告写明房屋”租赁期19年”,竞买人参拍前未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清楚,拍下后,去办理手续时发现租赁合同无法解除,无奈竞买人只能放弃此标的物,损失保证金20万。
法律上认可的租赁有效期限是20年以内,但往往这类10-20年的租赁都被称为“恶性租赁”,而且还存在租金一次性付清的,在“买卖不破租赁”的原则下,也就等同于客户只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,但却没有房产的使用权。